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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政府:完善煤改電供暖政策,擴大煤改電供暖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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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政府:完善煤改電供暖政策,擴大煤改電供暖范圍

發布日期:2017-12-07 作者:遼寧省人民政府文件 點擊: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污染防治與生態建設和保護攻堅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污染防治與生態建設和保護攻堅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遼寧省污染防治與生態建設和保護攻堅行動計劃(2017—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遼寧省污染防治與生態建設和保護

攻堅行動計劃(2017—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大氣、水、土壤三個“十條”和《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65號)精神,按照“鞏固氣”“突破水”“研究土”的思路,深入推進污染防治與生態建設和保護工作,努力改善全省環境質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攻堅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行動思路。

圍繞遼寧老工業基地新一輪振興發展和補齊我省生態環境短板,以提升環境質量和促進振興發展為主線,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推進資源環境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動力,堅持目標和問題導向,全面推進“藍天、碧水、凈土、農村環保和青山工程”,堅決打好大氣、水、土壤、農村、青山五大環境污染治理攻堅戰,加強生態建設與保護,確保到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

(二)行動原則。

以目標和問題為導向的原則。圍繞改善環境質量,聚焦環境保護工作中面臨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污染治理攻堅戰,加強生態建設與保護,用環境質量改善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監管執法從嚴的原則。以全面推進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為抓手,以落實排污許可制度為主線,加快推進全過程污染防治體系建設,嚴格監管執法,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政府引導、多元投入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快構建“政府為主、市場運作、企業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創新環保投融資機制,積極推動PPP模式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環境治理機制轉變完善。

全民參與、合力推進的原則。以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為契機,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責任體系、考核追究機制,落實相關部門齊抓共管,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加強區域協作和聯防聯控,進一步增強環境保護整體合力。

(三)行動目標。

2017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不低于74.3%;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下降到50微克/立方米和77微克/立方米以下,完成國考目標。全省河流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達到46.51%以上。各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0.74%,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40%以內。全省地下水質量不下降,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不下降。

2018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不低于75.2%;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到46微克/立方米。全省河流水質優良比例達到47.67%以上。各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2.59%,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30%以內。全省地下水質量不下降,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不下降。

2019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不低于76.1%;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到44微克/立方米。全省河流水質優良比例達到50%以上;各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4.44%以上,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20%以內。全省地下水質量不下降,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不下降。

2020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不低于76.5%;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全省河流水質優良比例達到51.16%以上。各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6.29%以上,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全省地下水質量不下降,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不下降;遼河、凌河保護區水生態系統功能顯著恢復,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生態系統呈良性循環趨勢。生態環境保護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二、重點攻堅行動

(一)精準施策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1.加快調整優化能源結構。

實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目標責任管理,逐步實施新建耗煤項目燃煤等量替代制度。2017年,全省燃煤總量控制在2.01億噸。到2020年,煤炭占全省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到58.6%以下。實施氣化遼寧工程。全面推進氣源和天然氣管網建設。2017年,天然氣供氣能力達到100億立方米。到2020年,天然氣占全省能源消費總量提高到8%。推進清潔能源利用,制定清潔能源供暖價格政策,積極推廣太陽能利用等清潔能源技術,推動供熱計量改革。推進冬季清潔取暖,抓好電能替代工作,完善“煤改電”供暖政策,擴大煤改電供暖范圍,提高城市集中供熱比重。積極推進工業余熱供暖,到2020年,新增城市地源熱泵等清潔能源供暖2000萬平方米,其中“煤改電”供暖面積500萬平方米。推進區域高效一體化供熱。嚴控新建燃煤鍋爐,大力推廣背壓機組和煤炭清潔燃燒技術,推動城市建成區和縣(市、區)實現一縣一熱源,盡快實現高效一體供熱。到2018年,建成區基本實現高效一體化供熱;到2020年,建成區全面實現高效一體化供熱。推進煤炭清潔利用,加快現有煤礦洗選設施建設,新建煤礦同步建設煤炭洗選設施,原煤洗選率達到100%。加強煤炭銷售使用環節監督檢查,限制銷售使用高灰分、高硫分散煤。全面拆除老舊低效燃煤鍋爐,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2017年,以縣和縣級市為重點,淘汰建成區10蒸噸及以下老舊低效燃煤鍋爐,沈陽市建成區基本取締2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城市建成區取締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到2020年,依據城市供熱專項規劃,列入拆除計劃的全省城市建成區2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予以取締。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物價局等部門)

2.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化解過剩產能。

以化解煤炭等行業過剩產能為重點,完善激勵政策,鼓勵企業通過主動壓減、轉型轉產、搬遷改造、國際產能合作等途徑,主動退出過剩產能。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等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達不到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依規退出。推進兼并重組壓減產能。到2018年,化解煤炭過剩產能2370萬噸;到2020年,壓縮水泥產能2000萬噸。優化產業布局。按照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合理確定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重大項目原則上布局在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結合化解過剩產能和企業兼并重組,加快產業生產布局調整,繼續推進位于城市主城區的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平板玻璃、瀝青混凝土攪拌等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推動綠色發展。加快工業綠色化改造,加強節能環保技術、工藝、裝備推廣應用,嚴格環保能耗要求促進企業加快升級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進綠色制造和綠色產品供給,鼓勵企業發展綠色技術、綠色設計、綠色產品,強化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提升產品綠色環保低碳水平。到2020年,創建一批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培育一批綠色產品,綠色制造體系初步建立。(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安全生產監管局等部門)

3.開展揚塵污染綜合整治,整治施工揚塵。

貫徹落實《遼寧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在市區易產生揚塵位置,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聯網,強化關鍵環節管控,推進綠色施工。嚴控交通揚塵。規范渣土運輸,散料運輸車輛全部采取密閉措施,強化城市保潔揚塵控制,推行道路機械化清掃等低塵作業方式,提高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嚴控工業堆場揚塵,2017年,所有大型煤場、料場全面完成抑塵改造。加大城鄉綠化力度。開展城市建成區裸露土地綠化覆蓋工作,到2020年完成裸露土地綠化覆蓋面積940公頃,確保黃土不露天。(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交通廳、省林業廳、省農委等部門)

4.開展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

加大黃標車淘汰力度。加強綠標區監管,嚴格黃標車環保檢測。2017年,全省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輛10萬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出臺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政策。開展機動車道路遙感監測,對尾氣超標車輛實施動態監管。推廣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汽車,提高公共車輛中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汽車占比,城市公交新增、更新全部使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汽車,出租汽車采用雙燃料。鼓勵具備條件的客運班線使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汽車。加強機動車環保管理。加強新生產車輛環保監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環保不達標車輛的違法行為。全面實行機動車注冊登記、轉入、安全技術檢驗等環節的環保標準審核,加快建立超標排放車輛維修治理體系和柴油車車用尿素供應體系。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完善“環保綠標路、區”創建工程,建立完善電子監控系統。加強城市交通管理。優化城市功能和布局,推廣智能交通管理,實施公交優先戰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2017年,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49%;到2020年,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公安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等部門)

5.強化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管控。

加大禁燒管控力度。嚴格落實我省秸稈焚燒防控追責管理辦法,建立逐級監督落實機制。強化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禁燒措施,實現全省秸稈焚燒火點數逐年明顯下降。到2018年,基本消除露天焚燒秸稈現象。推動秸稈綜合利用,出臺秸稈綜合利用方案,加強秸稈收貯運服務體系建設。到2018年,全省新建秸稈收儲點200個、秸稈收儲中心20個,基本形成政府推動、企業和合作組織牽頭、農戶參與、市場化運作的秸稈收貯運服務體系,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到2020年,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力爭達到87%以上。(牽頭單位:省農委、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等部門)

6.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開展霾天氣加密觀測系統、酸雨觀測站、大氣降塵觀測站、激光雷達、微波輻射計、云雷達以及沙化、濕地等生態環境氣象監測站建設,提升區域大氣環境質量預測、預報和預警能力。2017年,完成沈陽、大連、鞍山、撫順等市低空邊界層探空系統建設和14個市大氣成分觀測站升級。到2020年,完成全省14部微波輻射計連續探空系統建設。加快推動霧、霾跨界監測站和對照監測站建設,科學判定省際跨界污染,實現聯防聯控。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的區域聯合預警機制,及時修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加強對預案實施情況的檢查和評估。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的有效性。強化監管和督察,對應對不及時、措施不力的市縣政府,視情況予以約談、通報、掛牌督辦。加強大氣環境管理能力建設,開展重污染天氣成因分析和污染物來源解析,編制大氣排放源清單并定期更新。開展大氣環境網格化管理平臺建設,將所有大氣污染源和20蒸噸以上鍋爐在線數據、揚塵監控數據納入網格管理。到2020年,構建起“精確監測、精準溯源、科學決策、精細執法”于一體的省、市、縣三級大氣環境網格化管理平臺。(牽頭單位: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交通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氣象局等部門)

專欄1: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

(二)多策并舉改善水環境質量。

1.加強工業水污染防治。

開展重點行業水污染整治。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的“十小企業”,制定造紙、焦化、氮肥、印染、制革等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實施清潔化改造,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實施重點行業技術改造。2017年底前,造紙行業完成紙漿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漿技術,鋼鐵企業焦爐完成干熄焦技術改造,氮肥行業尿素生產完成工藝冷凝液水解解析技術改造,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制革行業實施鉻減量化和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集中治理工業聚集區水污染。集聚區工業廢水經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后,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同步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2017年底前,除可依托城鎮污水處理廠以外的工業集聚區全部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牽頭單位: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等部門)

2.強化城鎮生活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

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2017年,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F有56座尚未達到要求的進行提標改造,增加脫氮除磷處理工藝,確保穩定達標運行。因地制宜改造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0%、80%以上。到2020年,有條件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達到再生利用要求,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以上,全省88個重點鎮全部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無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34個重點鎮建設完成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全省建制鎮污水處理率達到70%。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納管工作。到2020年,完成老舊管網改造。加快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城區、城鎮、開發區排水管網實行雨污分流。2017年,沈陽、大連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到2020年,其他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城市雨污分流比例達到40%以上。整治建成區黑臭水體,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治理情況。2017年,各市建成區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沈陽、大連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推進污泥處理處置。對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編制污泥綜合利用或處理處置設施建設與改造規劃。2017年,基本完成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達標改造;到2020年,全省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其他城市達到75%以上,縣城力爭達到60%,重點鎮提高5個百分點,初步實現建制鎮污泥統籌集中處理處置。(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委等部門)

3.深化飲用水源保護。

推進大伙房水源保護區綜合治理。逐步完善風險防范和預警監控體系,基本建立生態安全保障體系,實現保護區生態環境良性循環。到2020年,大伙房水庫水質穩定達到Ⅱ類標準,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水質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強化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建立飲用水源信息反饋機制、例行和預警相結合的監測機制,自2018年起,所有縣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向社會公開。開展水源規范化建設,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實施隔離、綜合整治、生態修復三大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勘界立標工作,清理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快一、二級保護區內違法建筑清拆工作。到2020年,依法取締、搬遷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和活動。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質檢測。加強飲用水源風險防范。每年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上游區、影響區環境狀況開展普查,建立水源水質安全風險源檔案和水源上游、左右岸環境保護及供水廠處理全過程聯防聯控應急機制。以大伙房水庫、桓仁水庫、碧流河水庫和英那河水源為重點,開展水源隱患消除工作。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調查評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的環境狀況。工業園區、礦山開采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區域和石化生產存貯銷售企業進行防滲處理;報廢礦井、鉆井、取水井實施封井回填。2017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自2018年起,未完成改造任務的加油站依法暫停運營,直至改造任務完成。(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水利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交通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等部門)

4.保護良好水體,加強河湖水生態保護。

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禁止侵占自然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強化水源涵養林建設與保護,開展濕地保護與修復,加強濱河(湖)帶生態建設。制定遼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方案,開展珍稀瀕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產種質資源的就地和遷地保護,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推進良好湖庫生態保護。制訂全省湖庫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開展生態安全評估,建立水質良好湖庫生態安全調查基礎數據庫,編制全省良好湖庫生態環境保護實施方案。到2018年,編制完成觀音閣水庫、白石水庫、清河水庫、錦凌水庫等15座湖庫的生態環境保護實施方案。已列入國家良好湖庫專項的水庫,年內完成湖庫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預定目標。到2020年,湖庫污染源基本根治,水域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標準,生態功能得到全面恢復。(牽頭單位: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農委等部門)

5.實施流域污染綜合治理,鞏固流域治理成果。

編制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推進支流河整治,進一步改善流域污染狀況。實施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適情擴大特別排放限值實施范圍。實施控制單元精細化管理。結合流域水質考核斷面分布,將全省流域控制范圍劃分為85個控制單元。區分優先控制、重點控制和控制三類,對水體和水質實施分類管控、綜合施策,確保所有斷面水質達標。開展重污染河流綜合治理。制定運糧河、南沙河、北沙河等超標河流分階段水質目標要求和任務,實行“一河一策”,層層建立“河長制”,推進截污納管、河道清淤、生態補水、濕地建設等污染防治工程,確保水體水質達到目標要求。2017年,全省河流水質優良比例達到46.51%以上;到2020年,達到51.2%以上。推進遼河、凌河保護區生態建設。采取河道整治、污染防治、生態恢復、產業調整、能力建設等綜合保護措施,全面整治遼河、凌河保護區,恢復穩定的水生生物鏈,生態廊道全線貫通,生態帶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遼河干流河灘封育區植被覆蓋率達到90%,遼河保護區濕地棲息地鳥類持續達到30種以上,魚類恢復到50種以上。凌河干流河濱帶地表植被覆蓋率達到90%,凌河保護區鳥類達到77種以上,魚類恢復到33種以上。(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水利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交通廳、省農委等部門)

6.加強近岸海域環境保護,實施遼寧新碧海行動。

重點整治遼東灣、遼河口等河口海灣污染,規范入海排污口設置,建立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2017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沿海各市政府按照“一河一策”要求,對劣Ⅴ類入海河流制定并實施綜合治理方案,到2020年,消除劣Ⅴ類入海河流。推進海域和沿海地區生態健康養殖。制定遼寧省海水養殖規劃,對不符合養殖規劃的網箱養殖開展專項整治和清退。實施近海養殖網箱標準化改造,加強養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規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學藥品。2017年,全省海水養殖面積控制在82萬公頃左右。嚴格控制環境激素類化學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環境激素類化學品生產使用情況調查,監控評估水源地、水產品集中養殖區風險,實施環境激素類化學品淘汰、限制、替代措施。推進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推動綠色港口創建,進一步優化港口碼頭結構。編制實施港口、碼頭、裝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完善港口環境基礎設施,加快垃圾接收、轉運及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提高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接收處置能力及污染事故應急能力。位于沿海和內河的港口、碼頭、裝卸站及船舶修造廠,分別于2017年和2020年年底前達到建設要求。2017年底前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監管聯單制度和海事、港航、漁政漁港監督、環境保護、城建等部門的聯合監管制度,2018年起運行。積極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規范拆船行為,禁止沖灘拆解。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內河船舶執行新的標準;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經改造仍不能達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2020年底前,航行于我國水域的國際航線船舶,要實施壓載水交換或安裝壓載水滅活處理系統。2017年底前編制并發布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水域環境應急能力建設規劃,2018年起實施。(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海洋漁業廳、省環保廳、省交通廳、遼寧海事局;配合單位:省水利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等部門)

7.推進海洋生態保護,保護海洋生態空間。

實施渤海、黃海海域海洋生態紅線制度,將重要、敏感、脆弱等海洋生態系統納入海洋生態紅線區管控范圍并實施強制保護和嚴格管控。制定分區分類管控措施,嚴格限制海洋開發活動,對生態脆弱和敏感區域、海洋資源超載區域實施海洋工程區域限批。渤海海洋生態紅線區面積占全省管轄渤海海域面積的比例不低于40%。開展海洋生態修復。加大濱海濕地、河口和海灣典型生態系統以及重要漁業水域的保護力度,實施增殖放流,建設人工魚礁。開展海洋生態補償及賠償研究。圍繞濕地、沙灘、海灣、海島四類典型生態系統,大力開展生態保護與修復,實施一批整治修復與保護工程。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海洋保護區建設。充分發揮盤錦市和旅順口區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引領作用,建立一批具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和景觀的海洋特別保護區。嚴格圍填海管理和監督。到2020年,全省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5%。(牽頭單位:省海洋漁業廳;配合單位: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農委等部門)

8.加強水資源保護與管理。

健全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選取重點用水大戶,建立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加強河道管理范圍內有關活動的監管。到2020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160.6億立方米以內。嚴控地下水超采。建立用水效率評估體系。抓好工業節水。完善水資源保護考核評價體系。加強水功能區動態監測,完善水功能區水質達標評價和考核體系,建立水功能區動態調整機制,以不達標水功能區作為水污染防治的重點,強化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強入河排污口設置的監督管理,強化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監督性監測,嚴格入河排污總量控制。加強江河湖庫水量聯合調度管理,完善水量調度方案。完善供水年度調度計劃制度,發揮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質中的作用,采取閘壩聯合調度、生態補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閘壩下泄水量和泄流時段,全力保障主要河流生態基流,增加水環境容量。(牽頭單位:省水利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等部門)

專欄2:水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

(三)分類防治土壤環境污染。

1.推進基礎調查和監測網絡建設。

推進土壤環境質量調查。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全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同時對尚未進行質量調查的7萬余平方千米土地開展質量調查。到2018年,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到2020年,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統一規劃、整合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到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和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基本形成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到2020年,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對所有縣(市、區)的全覆蓋。加強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2018年,將環保、國土、農業等部門相關數據上報國家;力爭到2020年,建成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和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遼寧子平臺。(牽頭單位: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等部門)

2.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

以耕地為重點,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建立分類清單,定期進行信息更新。逐步推進林地、草地、園地等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嚴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業企業,現有行業企業加快升級改造步伐。在安全利用類耕地集中的縣(市、區),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到2020年,完成國家要求的輕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標。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到2020年,完成國家要求的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面積指標。(牽頭單位:省農委;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等部門)

3.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

制定遼寧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明確重點任務、責任單位和分年度實施計劃,建立項目庫,2017年底前完成。綜合考慮土壤污染類型、土地利用類型、地區代表性等因素,組織開展農用地和污染地塊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分步驟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到2020年,完成國家要求的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面積指標,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的排放量下降比例符合國家要求。建立健全土壤環境風險管控體系和制度,完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2020年,著手制定《遼寧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牽頭單位: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等部門)

專欄3:土壤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

(四)大力推進農業農村環境綜合治理。

1.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推進、拓展測土配方施肥范圍,因地制宜示范推廣施肥新技術、高效新型肥料,探索有機養分資源利用的有效模式,推進畜禽糞便等有機肥資源化利用和秸稈養分還田。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開發整理等標準規范,新建高標準基本農田達到相關環保要求。到2020年,測土配方施肥率達90%以上;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補助項目20萬畝,開展黑土地保護利用試點項目20萬畝,畜禽糞便養分還田率達到60%以上,機械施肥占主要農作物種植面積40%以上。推進種植業清潔生產,推廣使用標準地膜,開展農膜回收利用。到2020年,新增使用0.01mm以上厚度農用地膜350萬畝。全省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牽頭單位:省農委;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供銷合作社等部門)

2.防治畜禽養殖污染。

加強分區分類管理,以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為途徑,整縣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新建、改建和擴建規模化養殖場(小區)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統一規劃散養密集區,推廣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以及分戶收集利用模式。開展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標準化改造和建設,滾動實施糞便污水治理設施生態化改造升級。2017年底前,完成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的關閉搬遷工作;到2020年,完成75%以上現有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糞便污水處理設施改造升級。(牽頭單位:省畜牧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農委等部門)

3.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到2020年,全省實現衛生間入戶和下水統一收集處理的建制村達到5%。深化“以獎促治”政策,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開展河道清淤疏浚,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建制村1900個以上,新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設施400套。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以村莊環境治理為重點,建設“環境整潔、設施完善、生態優良、傳承歷史、富庶文明”的宜居鄉村。到2020年,全省建設1000個美麗鄉村示范村、10000個宜居達標村,創建80個生態鄉鎮、800個生態村。深入推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和資源化利用試點建設,到2020年在44個涉農縣(市、區)全面鋪開。(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農委、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畜牧局等部門)

專欄4:農村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

(五)全面加強生態保護與恢復。

1.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

推進遼西北生態保護。落實《遼寧省防沙治沙規劃(2011—2020)》,推進遼西北沙化和荒漠化土地治理工程、草原植被恢復與建設工程。實施圍欄封育工程,開展沙化土地封禁保護試點。綜合治理水土流失。結合青山工程,開展閉坑礦生態治理、“小開荒”還林還草、退坡地還林還草工程、封山禁牧(工程封育)、公路建設破損山體生態治理等生態修復工作。加強礦山生態修復。落實《遼寧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大對廢棄礦山生態恢復力度,每年完成3000畝廢棄礦山治理工作。(牽頭單位:省林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安全生產監管局、省畜牧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海洋漁業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等部門)

2.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制定《遼寧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指導方案》。到2018年,完成全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2019年,完成全省生態保護紅線勘界立標;到2020年,完成勘界核定工作,全省建立起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出臺《遼寧省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用制度守住生態保護紅線。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定期發布生態保護紅線狀況信息。建立評價考核制度與生態保護紅線臺賬系統,對各市生態保護紅線的保護成效進行評價考核。制定實施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方案。(牽頭單位: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畜牧局、省測繪地信局等部門)

3.加強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與恢復。

以生物多樣性豐富區、水源涵養區、防風治沙區和資源開發區等為重點,完善管理機制,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管理。保護森林生態系統,到2020年,全省林地保有量達到716.73萬公頃,森林植被碳儲量達到2.47億噸。保護濕地生態系統,落實國家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度。推進海防林建設。(牽頭單位:省環保廳、省林業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漁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畜牧局等部門)

4.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監管。

以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為重點,開展自然保護區標準化建設。對重要生態系統和物種資源實施強制性保護,切實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自然環境。探索以具備條件的自然保護區為依托開展國家公園試點建設工作。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管,利用遙感手段開展監測和實地核查,定期組織自然保護區專項執法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活動,加強問責監督。開展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評估試點,配合開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評估,推動土地確權和用途管制,對開發建設等人類活動及其影響實施嚴格的監督管理。到2020年,陸域自然保護區占陸域面積達8.2%,海洋保護區占我省海洋功能區劃面積達3.0%,全省生態系統穩定性明顯增強。(牽頭單位: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漁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旅游發展委等部門)

5.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編制并實施《遼寧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投入,切實將戰略與行動計劃及規劃綱要確定的重點任務和優先項目落到實處。開展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和觀測。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以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為重點,開展生態系統、物種、遺傳資源及相關傳統知識調查與評估,建立地方物種本底資源編目數據庫。到2020年,基本摸清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本底狀況。推進生物多樣性監測工作的標準化和規范化。加大水生野生動植物類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保護力度,開展珍稀瀕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產種質資源的保護,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牽頭單位: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等部門)

專欄5:生態保護與恢復攻堅行動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

(六)全面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

1.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

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聚集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及污染治理。實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等量或減量替代。實施電力、鋼鐵等重點行業全面達標排放治理工程,推動20蒸噸或14兆瓦及以上燃煤鍋爐完成在線監控設施安裝,并與環保部門聯網。2017年,完成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2020年,各類工業污染源持續穩定達標排放。以削減揮發性有機物、持久性有機物、重金屬等污染物為重點,實施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工業特征污染物削減計劃。開展ⅤOCs(揮發性有機物)摸底調查,制定排放標準,推進ⅤOCs綜合整治,對所有加油站、油庫和加油車實施油氣回收改造,對石化、涂裝和印刷等行業開展ⅤOCs泄露和檢測修復治理。在丹東等6個沿海城市開展固定污染源總氮排放總量控制,在撫順開展固定污染源總磷控制,對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到2020年,固定污染源總氮總磷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比2017年總體下降10%。加強石化等重點行業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強化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和信息化建設,增強環境風險處置能力。(牽頭單位: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交通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等部門)

2.推行排污許可制制度。

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工業企業環境管理制度。統籌排污許可證發放與達標計劃工作安排,加快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2017年,完成鋼鐵、火電、水泥、煤炭、造紙、印染、污水處理廠、垃圾焚燒廠等行業超標問題整治,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推進重點行業實現全面達標排放,初步實現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的銜接整合。到2020年,通過分行業實施,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實現對固定污染源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信息化的“一證式”管理,各類工業污染源持續穩定達標排放。(牽頭單位: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國資委等部門)

3.強化環境監管執法。

充分發揮環境標準引領企業升級改造和倒逼產業結構調整的作用,優先從產排污量大、已制定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或發放排污許可證的鋼鐵、火電、水泥、玻璃、煤炭、造紙、印染、污水處理廠、垃圾焚燒廠9個行業入手,分類分批對全省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44個行業1.4萬余家工業污染源企業進行集中環境執法整治。整治工作要全面落實雙隨機制度,堅持連續滾動實施。在鞏固各行業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對規模小、較分散、管理難度大、易死灰復燃的“小、散、亂、污”企業開展重點集中清理整治。到2020年,全面實現各類工業污染源持續保持達標排放,環境治理體系健全,環境守法成為常態。(牽頭單位: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國資委、省農委、省質監局、省畜牧局等部門)

4.加強環境監察和監管執法能力建設。

以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為契機,加強環境監察和基層環境監管執法力量,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加強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建設,及時對上位法進行補充、細化和完善,增強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提高法律法規的執行力。(牽頭單位: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編委辦、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漁業廳、省政府法制辦等部門)

5.加強環境信息公開。

推進環境執法信息公開。按照便民、客觀、公正的原則,全面公開執法查處、監督管理以及相關法規政策標準等信息。推進企業排污信息公開。督促指導企業按照要求嚴格開展自行監測,通過網絡、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排放情況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對不按時公開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行為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建立企業排放紅黃牌制度。(牽頭單位:省環保廳;配合單位:省資源環境監督管理相關部門)

專欄6:環境監管執法攻堅行動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政府建立推進污染防治與生態建設和保護攻堅行動計劃(2017—2020年)協調機制,省環保廳牽頭,統籌推進攻堅行動計劃實施,各部門按職責分工,加強配合。各市建立相應推進工作機制,促進攻堅行動計劃落實。

(二)落實目標任務。

省政府將攻堅行動計劃目標任務按年度分解到各相關部門和各市政府。各相關部門和各市政府要將攻堅行動計劃納入本部門和本級政府重點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各市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分解細化目標任務,確保落實到位。

(三)完善投入機制。

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統籌規劃,有效整合各項污染防治、生態建設與保護的項目和資金,大力實施“以獎促治”“以獎代補”“以獎促建”“以獎促?!钡日?,加大對攻堅行動計劃的資金扶持,重點支持氣、水和土治理、飲用水源保護、生態建設與保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規?;笄蒺B殖污染防治等工程。不斷探索創新資金投入方式,引導企業和社會資金參與攻堅行動計劃,逐步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四)強化科技支撐。

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科技創新,研發一批低成本、效果好、易操作的環境治理技術和裝備,重點推廣污水和垃圾處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等實用技術,出臺相應技術規范和指南,加強對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的技術指導。

(五)加強跟蹤檢查。

省直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地區落實攻堅行動計劃的監督檢查并定期通報。各市要建立攻堅行動計劃工程、項目動態跟蹤機制,切實解決攻堅行動計劃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向省環保廳報送攻堅行動計劃推進情況。

(六)強化目標考核。

省政府按照年度目標對攻堅行動計劃推進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干部管理使用、評先選優、地區財政轉移和生態補償掛鉤,對完成攻堅行動計劃較好的市予以通報表揚;對不認真落實攻堅行動計劃、完成目標任務排名靠后的市,省政府將約談市政府負責同志。

(七)搞好宣傳引導。

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利用“環境日”“水日”“地球日”等重要紀念日和新聞媒體平臺,大力宣傳攻堅行動計劃推進工作。要加強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加強對攻堅行動計劃推進情況的跟蹤報導,增進全社會對污染防治與生態建設和保護的認識理解,為攻堅行動計劃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17年04月25日

SR4000電采暖計算機集中控制系統是為用戶實現遠程監控、遠程供暖數據分析的控制系統。它是應用Internet網絡,通過架設在公司內部的服務器,實現遠程監控電腦與對應的一個或多個區域工作站監控電腦進行連接。SR4000集中控制系統可實現對一個小區、學校等的集中溫度控制,同時也可以跨區域的對多個小區、學校進行集中溫度控制。SR4000集中控制系統界面簡單、操作簡便。

輕松解決“煤改電”入戶功率不足問題

電采暖功率調配模塊,適用于各類住宅小區、別墅、學校、公共建筑等。電采暖調配模塊其工作原理是交替啟停室內各房間供暖設備,當有大功率生活用電接入時,系統會根據戶內用電總量和優先等級,智能判斷并同步關閉某一回路或多個回路的加熱負載,使室內用電總負荷不超原戶內設計電容量。

功率調配模塊所集成的負載調配功能具有以下特點:

1、最多可同時對10個加熱設備進行調配,并可與其他生活用電進行綜合調配。

2、無線溫控器的加熱優先級可隨時通過功率調配模塊設置,無需改動線路。

負載調配的基本原理是:

在功率調配模塊中可設定入戶線的最大允許功率,以及每臺溫控器的加熱優先級和加熱功率。電流檢測模塊連接的電流互感器用于實時檢測入戶總電流,并將數據傳送給功率調配模塊。

當功率調配模塊發現入戶總電流超出設定的最大允許電流(即最大允許功率/220V)時,立即通知所有溫控器關閉加熱設備,以保障用電安全。然后重新計算剩余的允許功率(即去除生活用電已占用的功率后,可供加熱設備使用的功率),并依照溫控器的加熱優先級、負載功率、目標溫度等條件進行綜合仲裁,確定每臺加熱設備的啟動順序和工作時間,從而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最大允許功率進行采暖加熱。

溫控器設計制造專家 www.suittc.com

郭艷梅 13940067683 13940059223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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